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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師讀書會心得-豢養的倫理考量

豢養與環境倫理


在本次的讀書會中,我們討論到了豢養與動物之間的關係,書中,TOM暫時收養了野生動物浣熊寶寶,即使很不捨,還是聽從潛近狼的話將寶寶放回野外。為什麼他不能留著野生動物寶寶呢?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對許多動物、小生命會有一種移情的情感,我們會容易被小生命的單純、與人互動彷彿擁有靈性而感到他很可愛,進而想要帶回家將之豢養。然而基於尊重生命和尊重自然的角度,在甚麼尺度底下,人可以允許將野生動物帶回家豢養,又在甚麼狀況底下,人類應該基於野生小動物的自主和自然的狀態,不加以干預呢?


在動物倫理的領域當中,學者們就將動物區分成四大類:野生動物、同伴動物、經濟動物和實驗動物。因著人類的需要,我們對不同類別的動物有著不一樣的倫理態度。而回到本次討論的案例,事實上就是在討論著「人類有沒有權利肆意的將野生動物馴服,使之變成同伴動物?如果有的話,其責任和限制為何?」之問題。


在這點,我認為應該回到尊重動物權的義務論學者 Tom Regan的主張-所有在自然中的生命主體(具有信念,慾望,知覺,記憶,苦樂,喜好等等的主體),都有其內在價值(就像人的生命具有無可置否的價值一樣),基於對生命其所天賦之價值的尊重,我們就不應該利用/圈養/虐待/殺害他們(就像對人的生命一樣),動物不該服務於人類的利益,而受到宰制。


更進一步地詮釋Regan的話,野生動物的生命在自然當中有其自存的生活方式,其生命本身,以及其在自然運作體系中扮演的存在,事實上是具有著各類的「內在價值」的,而人類因為自己的私心(無論是基於"愛"還是基於什麼理由),想要去馴服、豢養野生動物的同時,是否會損及該生命/或是整體自然運作體系的內在價值呢?如果會,那我們應該如何規範「豢養野生動物」這個行為?反之,如果這樣的馴服是有利、促進於那樣的內在價值時,我們又該如何取捨、拿捏呢?


舉個例子,今天因為人類破壞棲地的因素,使得台灣黑熊瀕臨滅絕,而黑熊的研究員在調查時,發現了逃過獵人槍下的一個小寶寶,這個小寶寶在自然的情況下,勢必會死亡的,但是如果基於上述的討論,我們是否要干預他註定會死亡的生命,帶回研究中心豢養呢?


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這是出於對整體生態系統的修補和瀕危物種的補償原則。即使我們可能會面臨著損及該動物的野性(如果將之視為一種重要的內在價值的話)的風險,但是基於保育立場的挽救該生命,一方面可以視為是尊重生命、保全其原有的內在價值之態度,另一方面,是在促進物種和整個生態系統之內在價值。


然而,基於這樣保育的倫理觀點,我們對之的豢養絕不是為了私心的"可愛"或是單純的"愛心、憐憫心"之上,更複雜的,我們是基於對自然生態系統、瀕危物種、個體生命的尊重與關懷,因而所採取的補救措施。然而,這暫時性的"豢養"過程,也必須考慮到許多倫理的限制,例如我們不能將之當作僅僅是研究工具或是經濟利益來看待(將之放在動物園收取門票),我們也要考慮到其原始生活環境和盡力促進其原始的本能發展(例如在餵食時模擬狩獵、野外覓食的能力),並且,最後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就是,我們應該如何將之野放?牠有能力重新回到自然的生活嗎?(會不會仍然是死路一條)回到野外之後,牠對於生態系統、族群之間是否會造成新的擾動?這個結果能促進(修補)自然的內在價值嗎?


著名的黑熊媽媽黃美秀,就曾經人工復育兩隻小黑熊,並且訓練其擁有在野外生存之能力,然而當時的「野放評估委員會」卻因為其基因來源不明,恐有汙染野外台灣黑熊族群之基因庫而作罷。在這個事件中,學者們考慮到的正是因為不確定野放的後果是否真的能夠促進原來我們所想要的內在價值,因而基於風險管理的考量,最終決定繼續豢養這兩隻人工復育的黑熊。


(關於黃美秀的黑熊研究團隊和野放事件,請參考報導 "野放台灣 黑熊 血統難認證功敗垂成"2008聯合新聞網,程嘉文)


回到本次討論的主題:「在甚麼尺度底下,人可以允許將野生動物帶回家豢養,又在甚麼狀況底下,人類應該基於野生小動物的自主和自然的狀態,不加以干預呢?」


筆者認為,一切都要基於尊重自然、考慮生態系統之運作、生物物種和族群之穩定、促進生命之內在價值等基本原理。我們如果要豢養野生動物,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考量,我們對野生動物之愛,一方面是純粹的基於"可愛、好玩、可憐、有靈性"種種移情態度,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出於對生命的內在價值之愛、對自然之愛、對物種、族群和生態系統之愛,而如果僅談「愛」,很容易落入了自以為是的「愛」的陷阱,就像是父母過度的溺愛孩子,雖然這是出自於愛,但是旁觀者都不認為這是一種好的愛的方式,因此,基於對生命的內在價值、自然的整體價值之更周全的考量,當我們決定要「豢養」動物時,無論是哪一類型的動物,所謂的一開始出於「愛」,是否就讓我們有了充全的理由呢?我們真的想清楚了嗎?


筆者認為,生命沒那麼簡單,無論是何種動物,當我們決定要「豢養」牠的同時,事實上我們就必須考慮到往後對待這個生命的種種問題,是否能夠符合生命倫理、環境倫理之態度,每一個生命和存在物,在原來的自然環境之中,都有其角色和功能、習性和習慣,而其生命之價值,更是難以用人類一時的感受所判定,因此,我們是否能夠承擔起一個生命的責任,使其接受的不只是"優渥的物質"生活、"健康的身體機能"、"聽話的乖寶寶"、"可愛的小寶貝",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了解牠的本性?牠原來的習性?給予牠適合的生活環境?我們有能力照顧牠的健康嗎?我們能夠讓牠活的自在、快樂嗎?在我們介入了牠的生命之同時,對於其他的自然的、人為的環境又有何影響呢?如果有一天我不能養牠了,該怎麼辦呢?

上述的種種問題,我認為都是一個意圖要豢養另外一個生命的人,所必須先三思的,因為,生命不能單純的因為你的愛心而存在,一個生命在這個地球上,怎麼活著,本來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結論:不要亂撿狗狗貓貓回家養,不要亂生小孩,記得要負責任。

2012/04/12 台師大環教所 李岷駿 於山與路讀書會後心得

《我們人類》-書籍讀書心得


到底人為何會那麼執著於自己與其他物種、動物、生命、有機無機物,有本質上的差異?容易覺得我族比較高超?

會何在這個地球上,人會要求自己穿西裝打領帶,化妝變OL,然後覺得自己與其他存在不同,自己是獨一無二,自己屬於某種自己的理想印象?

 為何人容易變成自戀傾向呢?自我獨大?覺得倚靠自己的理性或神通,就可以成仙成佛,古往今來,達到究極之地?

 人類這種動物,「心智」中的自我意識,自我觀,到底又與其他物種,有何本質上的差異?而21世紀初當代生活的人在追求什麼呢?為何要追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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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為人到底是基於生物遺傳還是文化?」(好喜歡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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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跟一個修行者聊天,他們說動物也有動物的執著妄見,也有自己的小圈圈和自己
的問題要去面對,只是人輪到人道,當然立場和狀況會大不相同,真的很難相提並論, 
不過越大越發覺,無論善心惡心、情感智慧、五色五聲感官能力,人跟動物的差異其實 
不大。最本質的差異或許,還是現代人的語言、記憶與邏輯組織等能力,當然這些能力 
在更超越界的靈(例如上帝們)來說,只是吃了智慧果的某種結果,學會判斷是非和論 
辯,但是這個結果他們不樂見。

我也不知道原因,只覺得人是好奇怪,為啥那麼容易走向妄自尊大之路,而且人好可怕 
,一個妄自尊大的人,可以追求權力意志,變成秦始皇、希特勒、毛澤東,當然這可能 
是上面允許的劫,或是某些可怕的集體意念之展現,但是人好可怕喔,地球上哪一個動 
物會像人一樣發明且運用原子能,可以毀滅眾生的?

A:作者並從聖經《創世紀》裡亞伯和該隱的故事來解釋人類從什麼時候開始有「掠取者」和「捐棄者」。亞伯和該隱都是亞當的兒子,亞伯和他的族人在阿拉伯半島沙漠地區過著游牧的生活,該隱和他的族人在豐沃的兩河流域過著農耕的生活。該隱追殺亞伯,作者認為這是農耕生活入侵遊牧生活,而「掠取者」過的就是會破壞生態平衡的農耕生活,「捐棄者」過的卻是自給自足、與生態系統達成平衡的生活。作者在此對農業革命提出一個反向思考,認為它是人類開始破壞地球生態的罪魁禍首。